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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县人民医院2026年电梯维保项目(二次)成交结果公告

来源:作者:时间:2025-12-31 16:54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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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项目编号:FZJTXX20251201-重1

二、项目名称:萧县人民医院2026年电梯维保项目(二次)

三、成交信息

供应商名称:徐州富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0号君盛广场1幢1单元809号

中标(成交)金额:贰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(241800.00元)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务类

名称:萧县人民医院2026年电梯维保项目(二次)

服务范围:萧县人民医院电梯维保、维护服务采购对萧县人民医院电梯就行维修保养,保障电梯安全运行,防止事故发生;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

服务要求:成交供应商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、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。

服务时间:365 日历天

服务标准:符合行业标准,同时满足萧县人民医院要求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萧县公园路,联系电话:18554407220。
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。
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供应商(供应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   称: 萧县人民医院     

   址: 萧县公园路     

联系方式: 刘主任 13956880803  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 称: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
地  址: 萧县公园路海润凤鸣园营销中心

联系方式: 武工15753037016   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  刘主任武工

电   话:  13956880803、1575303701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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